完善落实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部门合作工作机制。
完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病诊疗体系、药品供应制度、综合保障制度。2.加强实施规划能力建设。
促进学校与医疗机构密切协作,提供适宜儿童的性健康服务,保护就诊儿童隐私。6.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对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四、监测评估(一)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方式,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
支持评估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就儿童保护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评估,结果可供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参考。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儿童安全保护措施。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指导监督学生做好眼保健操,纠正不良读写姿势。
加强和谐校园建设,优化儿童学习、生活条件,为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科学合理制定罕见病目录,加强罕见病管理。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加强儿童服务人员培训。加强儿童口腔保健,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25%以内。
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推进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平等享有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
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 1 名专职社会工作者。5.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完善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新生儿保健适宜技术运用。
(六)儿童与环境主要目标:1.将儿童优先理念、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性别平等理念、儿童参与理念纳入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形成关爱、尊重、保护儿童的社会环境氛围。加强我省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审判机构建设,总结推进少年法庭建设工作,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多元化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格局。13.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热线平台建设,为未成年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
3.完善儿童司法保护制度,司法工作体系满足儿童身心发展特殊需要。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依法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儿童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
将规划实施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将规划目标分解到责任单位并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我省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擘画了美好前景。
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目录,确保国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儿童重大疾病治疗药物及时落地。9.预防和控制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四)提升监测评估工作能力和水平。开展学前科学启蒙教育。保障符合法定条件的未成年人获得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树立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并重的儿童安全观,将暴力恐怖袭击、公共卫生、毒品、网络威胁等非传统安全因素纳入儿童安全防控范围,完善并落实多部门合作机制,在人员、物资、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常态化开展儿童安全防护。
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对性质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4.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商业性活动。培养儿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加强对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对预计达标困难、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及时进行预警,对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9.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
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11.预防和依法严惩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对企业、个人、网络平台等吸纳未成年人参与广告拍摄、商业代言、演出、赛事、节目制作、网络直播等进行监督管理,依法严惩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向边疆民族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的特殊儿童群体倾斜,提高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根据《云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制定相关工作指引,充分运用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撤销监护人资格等措施,加强对施暴人的教育和惩戒。
对实施规划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进行表彰或表扬。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完善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于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实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
依法保障遗产继承、接受赠予等未成年人和胎儿权益。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基地,探索专门学校教育和行为矫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促进司法保护工作的开展。加强亲子阅读指导,结合不同年龄段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便于参与的亲子阅读活动,完善儿童社区阅读场所和功能,鼓励社区图书室设立亲子阅读区。严厉打击利用未成年人或以未成年为噱头的网络直播。
探索推广入户家访指导等适合边疆民族、农村边远地区儿童、困境儿童的早期发展服务内容和模式。加强社会协同,注重利用科技馆、儿童中心、青少年宫、博物馆、研发平台基地等校外场所开展校外科学学习和实践活动。
完善初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加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营养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导,严格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营养膳食管理,鼓励食堂配备专(兼)职营养师。
8.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10%和5%以下,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名誉、隐私和个人信息等人格权。